來到那柱子邊,鍾明軒掃描著柱子。
指紋有,還不止一枚,鍾明軒只能一一記錄下。
他打電話給李釗虎,告訴他自己的發現。
“我知道了,你先記錄,我去找那視頻,然後帶王辛楓過去採集。”
工作量非常大,直到隔天,王辛楓他們才把柱子上的指紋入錄數據庫。
看著一張張照片,他們優先排除了女性,孩子還有老人。
鍾明軒道:“胖的也排除,那人就不多了啊。”
看著被排除後放在桌上的三張照片。
鍾明軒拿起其中一張說:“劉小旭,30歲,就住在馮冰她家小區,哥,我覺得是他。”
李釗虎拿過照片看後點頭:“很像,煌哲,傳喚這個劉小旭。”
鍾明軒看到馮冰死死盯著劉小旭的照片。
看她的模樣,應該是知道這個人。
鍾明軒小聲道:“馮冰一直看著劉小旭,我想應該有故事。”
大約一小時,吳煌哲打來電話:“李隊,不在家,手機也打不通。”
“好,知道了,去問周邊鄰居和他朋友。”
“跑了?”鍾明軒問。
“可能是,我想他是失手殺人的,對於屍體,他的處理手法完全很匆忙,一看就不是事先計劃好的。”
“那我先回去了。”鍾明軒道。
李釗虎知道他要回去做什麼,點頭道:“好,去吧。”
回到家,鍾明軒詢問馮冰,認不認識這個劉小旭。
得到答案是認識,劉小旭家和她家是同一樓層,相鄰的兩棟,她臥室的房間窗戶正對著他家的窗戶,因為離了有一段距離,她沒在意,但有一次在擦窗戶的時候無意間看到他家窗戶內有反光。
偷窺嗎?
“望遠鏡還是照相機?”
李霄嫦聽完說:“說仔細看後發現是望遠鏡,她氣憤找對方理論,但他一點也沒有被抓包後的緊張和害怕,還說他喜好天文,望遠鏡是看星星的。可那望遠鏡的位置,想看星星不可能,視線會被她家這棟樓房擋住。”
“有沒有報警。”
馮冰搖了搖頭。
“這種事,必須報警,對方才有可能收斂。”
看到馮冰搖頭,鍾明軒嘆口氣:“後來呢。”
“她說,後來不敢開窗戶,也告知了物業,物業去協調,可沒用,他堅持說那是看星星用的,為什麼放到那裡是因為沒地方放,是每次要看才拿去陽臺的,物業告訴她就算報警也沒用,沒找到他偷窺的證據,除非對方有拍照之類的才可以。”
無奈,碰到這種人,確實無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