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但是,事實恰好相反,綁架走江蜜的人,只可能有一個人,而那個人就是年以晴。”
“你們有沒有想過,這究竟是為什麼?”
是啊,為什麼呢?
大家順著徐墨的思路開始分析起這個案子來。
要是一個男人對自己的女朋友說,你去幫我綁架另外六個女人過來,我要娶她們當老婆。
聽到這樣的話,女朋友不直接甩對方几個大嘴巴子都只能說是涵養好,還想要幫忙,這又怎麼可能?
但是,年以晴卻出手了。
儘管葛旭他們之前有想過,也許年以晴是被洪典迷惑住了心智,或者被對方強迫才會幫助他一起綁架這些女孩子的,但事實上,如果不是年以晴自己同意,又怎麼可能得手這麼多次呢?
所以,從結果上來說,年以晴恐怕不可能只是從犯。
如果說,年以晴實施這些犯罪行為的目的是為了將自己的男朋友拱手相讓,那麼這就又與她的出發點相悖,因此,年以晴也不可能是共犯。
那麼,剩下的結果就只有一個了,那就是年以晴才是主犯,甚至是唯一罪犯。
邵雨凝是所有人之中最先反應過來的,她說:“所以,你的意思是,年以晴犯下這些罪行的原因的確是洪典沒錯。”
“但她會這麼做卻並不是由於洪典的授意,而是她自己想要去做”
“而她之所以會連續綁架,甚至殺害這些姑娘,也都是因為她愛洪典。”
“如果講這些邏輯理順的話,那麼,在我看來,恐怕真正的原因只有一個。”
“那就是洪典的情況恐怕不妙了!”
葛旭他們在邵雨凝的分析下,也終於反應了過來。
要是洪典再也沒有醒過來的可能性了,他這輩子都將會成為植物人的狀態,那麼年以晴為了實現自己男朋友的“夢想”,將尚未完成的舞臺劇在現實生活中得以實現。
這樣,就能夠解釋為什麼年以晴會這麼做了。
終於,大家的思維都跟上了徐墨的節奏,也能夠將這個案子的犯罪動機都理順了。
年以晴深愛著洪典,她為了實現男朋友未完成的“夢想”,才會犯下累累罪行,這就是連環失蹤案的真正動機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