洪衛軍沒希望了,尹晨自然看向了我。
“自首吧。”我給出了最中肯的建議:“你不是有心要殺他的,雖然算不上正當防衛,但也不是故意殺人。自首的話,態度好點,爭取多減幾年,我也想辦法幫你活動活動。”
我雖然沒有洪衛軍那麼大能量,但在牢裡呆了三年,多多少少也認識點人。
但說實話,無論怎麼活動,十年往上肯定是跑不了的,這畢竟涉及到人命案子了啊!
阿發等人都不說話,似乎對我的建議不太滿意,可是誰也想不出更好的辦法了。
吳凡還抽著煙,一支接著一支。
尹晨擦了擦臉上的淚,說:“虎哥,我聽你的。”
我點點頭,輕輕“嗯”了一聲,將手機遞過去,示意他自己打電話。
尹晨拿著手機,想了半天,還是下不了決心,衝我說了一句:“虎哥,我上個廁所。”接著推開車門下去,站在路邊解開褲子撒尿。
元元跟著下去了,和他站在一起不知說著什麼。
尹晨繫好褲子,突然回過頭來說道:“虎哥,謝謝你照顧了,但我不想自首,不想在人生最美好的年華中,卻在牢裡度過!我和元元走了,將來有機會再見吧。”
說完,他和元元突然跳下田壟,瘋狂朝著廣闊的野地奔了出去!
我當然不可能去追。
勸他自首,是我作為一個守法公民該做的事;放他離開,是我作為一個大哥應該有的底線和擔當。
雖然我這大哥,才剛剛當了一天。
坐在車裡,看著那兩個越跑越遠的身影,我的心中沒有任何嫌棄和厭惡,反而充斥著濃濃的憐憫和悲涼,腦子裡只剩下一句話:一定要把洪衛軍送進監獄!
“挺好的,咱有行車記錄儀,待會兒警察找上門來,可以證明咱們是勸了自首的,而不是什麼窩藏逃犯,哈哈!”吳凡擺弄著掛在上方的儀器,誰能想到他這破車還有這玩意兒啊!
也就一個小時左右,幾輛警車便找到我們,將我們帶到了局子。
吳凡的行車記錄儀確實派上了用場,而且勸尹晨自首也是真實存在的,所以幾個人的口供也很一致。
再加上洪衛軍的暗中運作,我們幾個沒幾天就被放了出來。
出來那天,洪衛軍親自去開車接的我們,他開了一輛價值兩百萬的大路虎,帶著我們去了一家很高級的餐廳。
不過阿發和阿財不太想看到他,找了個藉口就開溜了,只剩我和吳凡陪他吃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