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林小姐,恕我冒犯,但是這位先生還是得和我們去警察局做一個筆錄。”
“畢竟這件事情雖然不是先生的問題,但是筆錄這個東西,是必須要去做的。”
“您看?”
雖然他的話會讓人感覺有些心煩,但是從話糙理不糙的層面來看的話,確實是這樣。
畢竟在法律上,代人做筆錄可是違法的行為。
而聽見這位領班似乎有些為難的話語,林清弦雙臂交叉在胸前,轉頭看向似乎還是有些抗拒的林默,說道:“林默,畢竟是關於你的事情……你要去嘛?”
“……先把她送回去吧,你看她這樣子,估計能在這兒凍死。”
即使內心中再怎麼不情願,但是知道自己逃不過這個東西的林默也是呼出一口氣。
罷了罷了……去警察局那邊做個筆錄之類的,也不是不可以。
只是不知道,能不能碰到一些特殊的人認出來自己的印記……
應該不可能碰到調查III的人吧……現在人的進度不可能這麼快吧?
想到這兒,他也是微微呼出一口氣,點了點頭,說道:“我明白了,我會去警察局錄口供的。”
“也希望一旁的林總能夠幫助一下這位小姐,把他送回家裡面。或者說在酒店那邊開個房,讓她自己來買單就行。”
“就這樣,你先打電話報警吧。”
林默這淡然的話語倒是讓林清弦聞到了一種不一樣的韻味。不禁有些調侃的笑了笑,說道:“怎麼,林默先生認識這個女生?”
“……只能說有過一面之緣,而且還有一些想要管閒事的想法。”
他自然聽出來了她語氣中的調侃之意,不過也只是微微的搖了搖頭,沒有再說些什麼。反而只是看了一眼她的臉龐,說道:
“還有這種心態的我,應該不會被林總您笑話吧?”
“欲買桂花同載酒,終不似,少年遊……現在還有這種心態,難道不是最好的事情嗎?”
誰料,聽到他話語的林清弦也只是微微的笑了笑,似有些感嘆的說了一句之後,拍了拍他的肩膀,答應了這件事情。
至於為什麼要答應林默這件有些突兀的請求……
除了賣一個人情之外,還有一個讓林清弦最在意的事情。
在她的目光之中……
這位醉倒在地上的女人,鎖骨上面一個看上去頗為複雜的圖案,在上面印著。
看上去……像是一個天然的紋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