幾乎買什麼都有。
賣衣服鞋襪的,賣錄音機磁帶的,賣小說二手書的,賣玩具手串的。
剛進早市,凌異就被一個賣錄音機磁帶的攤位吸引了。
這攤位也極為簡陋,地上鋪一大塊皮革,皮革的四個角都被磚頭壓著。
上面擺放著一排一排的錄音機,有大有小。
大的有一尺長,小的只有一個巴掌大小。
後面還有一個木頭架子,架子上擺放著一排排的磁帶。
看到這些,凌異莫名的就感覺無比親切。
隨著科技的進步,電子產品的快速普及,錄音機和磁帶,很快就遭到了淘汰。
凌異已經幾十年沒有再見到過了。
高中時候,誰要是腰間別著個小錄音機,耳機那麼一帶,那是相當酷的一件事情。
不過,這玩意兒當初可不便宜。
中號的錄音機,一百五一個,小號的錄音機,八十一個。
可實際上,這玩意兒的進貨價不足二十,在當時可是相當的暴利。
凌異記得,其中一部重生小說,主角就是靠搗騰這些電子產品發的家。
從一開始的錄音機,到MP3,MP4,到後來的電視機,彩電,冰箱,小靈通,手機。
短短一年時間,就賺了幾百萬的暴利。
攤主的年紀也不大,大概二十一二的樣子,穿著花格子線衣,喇叭褲,帶著墨鏡,板寸頭。
一隻耳朵上戴著一個耳機,腰間掛了一圈兒零碎兒。
嗶嗶機,小靈通,錄音機,錢包,鑰匙串,花裡胡哨的很。
看到凌異三人,小哥墨鏡後面的眼睛滿是嫉妒和羨慕。
這小子這麼雕的嗎?別人一拖一就超牛了,這個傢伙一拖二,還都是頂級靚女,這給誰不羨慕啊!
不過這小子怎麼看著怎麼有點眼熟?幾秒後,這青年的眼睛一瞪。
“沃嘈,凌老大?”
這一聲可是不小,頓時就吸引了周圍不少人的注意。
所有人都不由自主的看了過來。
經過一個多月的傳播,現在凌異在罕雲鎮的名聲可不小。
就算沒見過,也聽過凌異的事蹟。
“凌異,你現在這麼出名了嗎?”林瑜雅小聲問道。
“是啊,我現在都這麼出名了嗎?”凌異自己也好奇。
“凌老大,現在整個罕雲鎮,誰不知道你的光輝戰績啊,一人大戰五百該溜子,不但毫髮無傷,還全部揍趴,一個字,牛!”
凌異:“……”
啥時候自己一人大戰五百人了?就離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