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叫莫汰。
這是上大學後,我自己給自己改的名字。
他們給我的名字,叫做莫招娣。
招娣,顯而易見,是他們自己對生兒子的期盼。
可惜,一家人都沒有文化,連“莫”是什麼意思都不知道,最後竟然給我取了一個這麼可笑的名字。
莫招娣。
不要弟弟。
嗯,挺好。
不過,天不遂人願。
在他們自己殺死了肚子裡的四個“女兒”後,莫威,終於還是出生了。
而他的出生,也徹底改變了我的人生。
六歲那年,村子裡所有的同齡孩子都去鎮上那間唯一的學校上學了。
唯有我,不僅要照顧剛出生的弟弟,還要負責家裡的一日三餐,根本不知道這世界上還有個地方,叫做“學校”。
要不是兩年後,來支教的老師無意間從小花的口中,得知村子裡還有我這麼個適齡兒童,以不讓子女接受義務教育違法為由,強行把我帶到了學校,估計這輩子,我連大字也不認得幾個。
我很喜歡在學校的日子。
不僅不用做繁重的農活,而且還有各式各樣的書籍可以看。
支教的老師告訴我,只要我好好學習,就能走出大山,擺脫這裡的命運,成為更優秀的人。
我不知道大山外面有什麼,但我知道,我想成為更優秀的人。
為了這個目標,我比學校裡的任何一位同學都要刻苦。
別人玩耍時,我在學習。
別人吃飯時,我在學習。
別人睡覺時,我依舊在學習。
由於沒錢住宿舍,教室裡,兩張課桌一拼,就是我的“床”。
一天24個小時,我每天晚上幾乎只睡6個小時。
這種日子,我一熬,就熬了九年。
果然,上帝不會辜負任何一個努力的人。
最後,我以全鎮第一的成績,考上了縣裡的重點高中。
當所有的老師都在為我感到開心之時,他們,我的父母,卻給了我當頭一棒,堅決不同意我去上高中。
原因很簡單。
莫威在村小的成績太差,他們要把我嫁給鄰村的禿頂老頭,換三萬彩禮,送他們的好兒子去城裡讀書。
很可笑吧?
在他們眼裡,作為鎮中考狀元的我,甚至不如他們那個連乘法口訣都背不清楚的兒子。